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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育人”视域下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机制探析
2020-05-14 14:52  

“三全育人”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新标准和新要求。借鉴于协同理论有利于做好这项工作。协同理论是由德国著名理论物理学家哈肯提出,指复杂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相互配合,从而使整个系统更好地发展,达到最优效果,研究的是如何提升协同工作效益。将协同理论运用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各育人主体积极合作、理念相通、工作联动、共享资源与信息,实现共同的育人目标。

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制”管理模式是指在本科生教学管理队伍中,除了配备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辅导员外,还配备培养学生专业素养的学业导师,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素养教育”双轮驱动的学生教育管理模式,其中导师可分为学业导师和毕设导师:学业导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学业,在有些学校,负责指导全班学生学业的导师也被称为“班主任”;毕业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


一、当前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工作模式的实施困境

近几年来尤其是“三全育人”理念提出以来,不少高校积极探索实施“导师制—辅导员”工作模式,它有力弥补了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短板,进一步细化大学生个性化的管理工作,扩大高校教育管理的参与面。但是,也逐渐遭遇了困境,主要是协同育人实效不够显著,辅导员和导师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上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辅导员与导师协同育人的理念不强

当然,部分高校的辅导员与导师之间存在理念不合拍,两者的协同育人的思想观念不强,各司其职,辅导员工作与导师工作“两张皮”现象大有存在。在有的辅导员眼里,自己只是肩负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的专业学习是导师的事,自己管不着,也不用管。与此同时,有些导师当“经师”不当“人师”,他们认为自己的职责仅限于对学生的智育,只是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等方面,而学生的理想信念的确立、道德品质的提升是辅导员等其他教职工的职责,导致不少导师不注重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不注重适时开展学生思政教育。上述情况大大影响了协同育人合力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高校德育与智育工作的剥离。

(二)辅导员与导师职责的边界不明

既有合作,又有分工,是做好新时代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科学界定辅导员、导师的职责是确保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工作模式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当前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工作实践中存在的职责界定不明问题大有存在,辅导员、导师工作职责存在交叉、重叠,比如,在不少高校尤其是在将班级学业导师等同于班主任的高校,学业导师肩负班委的选拔任用、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以及指导开展班级集体活动等职责,由于辅导员同样肩负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活动等职责,就这样,辅导员和导师的职责产生交叉,容易造成多头管理和管理资源的浪费,导致经常出现辅导员刚开完学生学习成绩总结分析会,导师再开一次,班会内容雷同严重的情况。

(三)辅导员与导师信息交流的渠道不畅

基于共同的育人目标,建立畅通的辅导员、导师信息交流分享渠道有很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是当前大学生辅导员、导师之间信息交流渠道不畅的问题同样较为普遍,不少高校没有建立辅导员、导师定期会议制度和专门的信息交流渠道,更别说建立专业的共同解决问题机制,导致彼此工作都受到了影响,比如,少数辅导员在开展评优、推荐入党、推荐就业、评选奖学金等涉及学生切实利益的事情时,由于未能全面掌握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的学业方面的表现,导致工作受到学生诟病。一些导师在指导的学生过程中面临学生组织纪律性差、情感上遭遇挫折等思想和行为异常时,不会主动找辅导员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甚至因此错过了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的绝佳机会。

(四)导师与辅导员协同工作的动力不强

当前少数高校的大学生辅导员和导师协同工作实效不太理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动力机制不完善,缺少必要的激励措施和保障机制。客观的说,自201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印发以来,各高校为辅导员工作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从条件保障、学历深造、职称晋升、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激励制度,为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当前不少高校的大学生导师激励制度建设稍显滞后,不少高校没有就导师的导学工作制定明确的量化标准和奖励制度,也没有将导师的导学工作与职位晋升、职称评定、工资津贴挂钩,导致导师导学的积极性不高,主动与辅导员协同工作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二、“三全育人”视域下“辅导员—导师”协同

育人工作机制的内容解决上述当前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工作模式实践的困境的必经途径,就是在“三全育人”理念指导下,积极建立健全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机制在本意上是指机器运转过程中各个零部件之间的相互作用、互为联结的因果关系及运转方式,机制建设是一项全面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根据大学生思想行为的特点以及高校的育人目标,本论文认为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工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沟通机制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和“三全育人”的理念,要求必须在辅导员与导师之间建立畅通的工作沟通机制:一是实行贯穿学生四年大学生活动的全程信息交流常态机制,从学生一入校就实施“辅导员—导师”定期会议机制,辅导员每学期至少牵头组织一次辅导员、导师参加的工作研讨会,还要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建立辅导员、导师微信群,及时分享信息;二是分享有关学生的全方位信息,辅导员及时与导师分享学生奖惩情况、年级学业状态、心理问题、志愿服务参与情况等信息,另外,由于导师指导的学生相对较少,且经常一起做实验、做课题,师生之间容易建立深厚感情,学生在家庭、学习和生活甚至情感上遇到了问题时往往优先向导师倾诉,导师要及时将掌握到的这些情况与辅导员分享。

(二)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保障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工作机制能持续有序运行的推动力。当前,有关辅导员工作的动力机制相对健全,比如,分别从2008年和2012年开始,我国开展了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和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活动,不少省市、高校也实施了类似推进措施。但相比而言,有关导师这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工作的动力不足,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从指导效果、聘用制度和待遇、奖惩措施等方面制定考评标准;二是举办优秀导师、最美导师评选活动,积极树立导师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导师的先进事迹;三要建立导师进退机制,制定导师的选聘标准,及时清退不履职的导师,将导学经历记入教师年度考评档案。

(三)运行机制

做好“三全育人”理念指导下的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工作,除了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辅导员、导师要拓宽协同育人工作的范围,加大协同育人的工作力度,在学生导师双选、导师导学、学生管理和学生评价等环节开展深度合作,为此,辅导员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为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搭建平台,将详细的学生信息呈报给导师,同时将导师信息分享给学生,以方面师生双向选择。要积极推行“辅导员搭台、导师唱戏”的工作模式,辅导员要积极组织URT选题会议、毕业设计双选会,邀请导师参加,辅导员还要利用方便策划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的便利条件,邀请导师参加主题班会、主题报告会和红色“11”基层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导师专业知识丰富和人生经历相对丰富的优势,让更多的学生受教育。

(四)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是指为工作系统提供稳定持续的精神关注、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等。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工作涉及学校多个部门,推进中经常会遇到各种阻力,需要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首先,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将“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工作”纳入学校、学院“三全育人”工作范畴,制定相关保障政策和制度,比如,将导师的导学纳入教师评职称的评价体系,可以考虑规定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至少要有一年以上的导师工作经历,要科学评级导学经历,制定导师津贴标准。其次,物质上大力支持,要在场地安排、活动经费上大力支持,为辅导员—导师协同育人工作设置专门场地,下拨相应活动经费,为辅导员、导师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三、“三全育人”背景下辅导员—导师协同工作机制的实现路径

(一)树立“大思政”育人理念是根本前提

只有在理念上达成共识,才能确保协同工作顺利开展。树立“大思政”育人理念是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协同工作机制的构建和运行的根本前提。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辅导员理所当然把德育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还要牢固“大思政”育人理念,主动争取导师等其他育人主体的支持和配合。大学生导师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导学不断提升学生的专业思想和专业素养,通过言传身教,以其学术水平和人格魅力塑造学生,实现“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统一,而不能把“教书”和“育人”割裂开来。辅导员、导师两者之间虽然职责不同,二者对于大学生来说都是学生思想灵魂的塑造者,都是学校“大思政”实施主体,两者要相互信任,认同彼此工作,一致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工作总目标。

(二)科学界定辅导员和导师的职责是有效保障

大学生“辅导员—导师制”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的思路是:通过配备导师辅助辅导员的工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从德、智、体、美、劳全面提升学生素质的教育管理模式。该模式强调辅导员、导师的合作,但是科学界定辅导员和导师的职责是有效保障,否则就会出现多头管理,两者职责的最大区别在于辅导员工作重在“管”,导师工作重在“导”,辅导员的主要负责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班风建设、就业创业指导、指导文化活动、心理疏导服务,以及奖、勤、助、贷、减、免、补”等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导师的工作侧重在“点”,侧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认知和专业认同,解决学生对所学专业的疑问和困惑,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帮助学生确定考研方向和准备考研。

(三)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导师队伍是必要条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颁发以来,我国高校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辅导员聘用标准和流程,打造了一支“又红又专”的辅导员队伍。根据问卷统计,目前我国高校辅导员共约12万人,其中党员占86.3%,拥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70.9%[5]。但是在大学生导师队伍建设方面,顶层制度设计略显滞后,为此,有关主管部门要抓紧出台大学生导师队伍建设文件精神,各高校要从师德师风、专业水平等制定选聘标准,遴选师德师风高尚、学术功底扎实、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的,而且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计划的专业教师担任大学生导师。

(四)对辅导员和导师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是关键环节

当前,高校存在对辅导员、导师的管理不统一的问题,在不少高校,辅导员与专业课教师这两支队伍所属部门不同,辅导员接受学校学工部门和所在教学院系的双重管理,而大学生导师的来源比较多元,除了来源于学生所在的教学院系外,还有的来自学校工程实践中心、校内外实践基地以及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当前不少高校对导师的管理严重缺位、错位。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对辅导员和导师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解决导师和辅导员队伍之间存在相互分离的状态,为此,学校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校级专门辅导员—导师的协同育人工作机构,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教务处长、学生处长,规定辅导员和导师的职责范围,加强指导监督,制定严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定,确保两支育人队伍工作同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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